业主微信群内辱骂物业,法院调解:赔礼道歉
2022-06-22 15:53:5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黄湘宜 | 点击量:4052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黄湘宜)“谢谢你做的工作,现在他公开赔礼道歉,我也就没什么意见了”,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了一起发生在物业经理与业主之间的人格权纠纷。

​5月21日,万某在装修新购置的房屋时突然断电,遂来到物业中心反应情况,同时称电表有问题,要求更换电表。物业经理刘某处理好断电故障后,告诉万某住宅供电由县供电局直接供电到户,电表也是由供电局安装,物业无权更换,需要万某自行向供电局申报处理用电故障。因沟通未达成一致,双方发生争执,万某一气之下将与刘某发生争执的视频发布在业主群,并且在群内诋毁刘某。刘某认为万某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和名誉权,遂将万某诉诸法庭,要求万某在业主群内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费1000元。

岳阳县法院收到起诉后对该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特邀调解员黎三定组织刘某、万某进行调解。在与刘某沟通时,刘某对调解工作持抗拒态度,坚决要求开庭审理案件,通过多次沟通,刘某终于答应与万某坐下来面对面交流。调解中,刘某与万某都表明了自己的意见,调解员向双方释法明理,同时引导他们相互理解,换位思考。最终,万某同意在业主群内公开赔礼道歉,刘某也放弃了要求万某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当业主与物业发生纠纷后,应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各自的权益。同时请大家牢记,公民的肖像权、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互联网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希望大家合理使用网络社交平台,谨言慎行,文明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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